通知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24〕137号
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自2024年3月11日起施行,以下为通知内容。
一、加强对频繁注册情形的核查
对于一年内重新注册4次及以上的二级建造师,实行先查后审,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聘用单位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至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核查。
二、证书使用时限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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