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和《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相关规定,近日,凤翔区医保局下沉医疗机构、慢病经办窗口调研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改进举措,简化经办流程,极大方便了相关患者。
事先告知 治疗转康复待遇无缝衔接
向相关医疗机构详细解读《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并结合实际就参保人员已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特病待遇,放化疗结束后期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重新申请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后,次月才可享受医保待遇的相关规定进行强调。要求医疗机构医保科,尤其门诊鉴定专家为患者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向患者提前告知相关政策,确保患者治疗、康复治疗用药无缝衔接、医保待遇全面享受。
线上办理 群众零跑腿提速备案办理
针对恶性肿瘤门诊转康复、三种白血病转恶性肿瘤康复治疗的患者在医疗机构填审《认定变更表》后,须持相关资料至慢病经办窗口备案,然后再到医疗机构购药、享受慢病政策的实际情况,经沟通对接后建立由区医保局、慢病经办窗口、相关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组成的慢病经办微信工作群,在医疗机构办理认定变更的患者,由医疗机构线上上传备案申请、经办窗口即时在线办理并第一时间告知医疗机构,群众在医疗机构就可实现“零”跑腿特病认定变更,工作群建立当日,一名患者在医疗机构窗口片刻等待便办理变更手续,收到群众好评。
下一步,凤翔区将继续全面认真落实门诊两病慢病政策,结合实际积极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